2015年3月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最新计算公式是怎样算的呢?

2020-09-04 财经 130阅读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当年累计经营额*所得率-3500*已申报月数)*实际经营月数/已申报月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已申报月数/实际经营月数-前期已缴累计数
计税公式相关数据说明:
1、已申报月数:税款所属月-当年税费认定月起+1
2、当年实际经营月数默认为12,当以下两种情形时例外:年中开业时,当年实际经营月份为开业当月至年底(年终注销除外);年终注销时,当年实际经营月份为年初(或开业当月)至注销月份
3、当年累计数:当年的收入总额(含本月数)。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自2015年1月开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定率征收方式已经调整为应纳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方式。所以以前的计算方式是不对的,我是在职会计,有不明白可以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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