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协会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单位性质有何不同

2022-08-03 时事 1554阅读

  一、计生协会:

  计划生育协会一般是社会(群众)团体。

  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在党的领导下,以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

  在各县区编制中,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机构级别一般为副科级。配专职干部,内设办公室、综合服务部,人员一般为机关事业编制3到4名。其中:会长1名(兼)、常务副会长1名(兼),专职秘书长1 名(副科级),办公室主任1名,综合服务部部长1名。

  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爱卫会是各级政府的一个议事协调机构。

  常务机构是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健康教育工作。

  爱卫会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配备专职干部。编制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编委、中央爱卫会、卫生部《关于健全和加强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通知》精神自定,人员列入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

  爱卫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爱卫会决议、指示,向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拟订爱国卫生运动计划;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落实计划,抓好典型,交流经验;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监督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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