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区别于商经法,民事法理关系的权利义务来自民事法律关系双方。
譬如合同是典型民事法律行为,基于意思自制,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定,你情我愿,表意真实。
它的意思自治是灵活的,十分宽泛。
在合同中,只要满足合同设立之根本,即体现“品种数量价格”等标的特征的情况下,合同对于其他方面不设限,可以自由约定交货地点出货地点交款地点货物存储地点等等。
即民事法律行为是极大自由的,当满足其成立所需的要素时,其他条款可自由设立。
而商经法中的法律关系仅由法律规定,是有限的有法可依的几种,不得在法律规定的条款外设立新的他种商经性质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