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相关资料去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标注要求:根据《公司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扩展资料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