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系统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3、审核:系统受理后,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属于一般事项的,当场审批完毕;属于特殊事项的,可网上预申请后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经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决定:审核无误,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6、办结:业务办结。
7、送达:申请人当场签收(通过系统页面展示自行打印决定书)。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属各分局失业科、管理站、与社保签订代办协议的各邮政储蓄银行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出具《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核:受理后,工作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属于一般事项的,当场审批完毕;属于特殊事项的,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经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决定:审核无误,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6、办结:业务办结。
7、送达:申请人当场签收(也可选择邮政快递送达)。收起
扩展资料:
他人代办所需材料如下:
1、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深圳市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本市中、农、工、建、招商、中信、交通、平安、农商行九大商业银行活期存在或借记卡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核定失业人员按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