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2021-11-04 社会 177阅读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五条 凡申请划拨宅基地新建住宅应严格按程序履行土地、规划审批手续;在原有宅基地上应严格履行规划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一律不予补偿。

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省(区、市)在下达给各县(市)用于城乡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年度计划指标中,可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

第四十六条 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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