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复习可参考《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指专门用于测查与行政职业上的成功有联系的一系列心理潜能的标准化考试。它不同于一般的智力测验,也不同于公共基础知识或具体专业知识技能的测验,它主要是通过测试一系列心理潜能,预测考生在行政职业领域内多种职位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根据每年考试大纲的要求,这五部分内部会有一些题型和题量的变化,但这五部分内容不会变。
《申论》申论,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考生根据指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并加以论证。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考试。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公安属于公务员的一种,公安系统的考试大多考考行测、申论、公安基础知识。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科目是按照公务员法“凡进必考 ”的制度,由国家公务员局设定作为衡量报考人员是否胜任公务员工作的考试科目。由国家公务员局以及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根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设置相应的考试考核科目。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考公告公示时,制定相应公务员考试大纲,对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做说明,报考人员根据大纲要求参加公共考试科目的考试,采用较为普遍的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省份按照本省实际需要另外增设《公共基础知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