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同辈行鞠躬礼即可。
民间丧礼中盛行跪拜礼,鞠躬礼似有“不尽意”之嫌,有亏于“孝道”。1917年湖南省慈利县一还乡官员在亡父的丧礼中行三鞠躬礼,结果“阶下群情哗沸,谓以鞠躬易稽颡,父死之谓何兹礼也,不欲观之,则一哄立各散去。”(民国《慈利县志》卷十七,风俗。)此官员急于用新式丧礼易传统丧礼,结果大遭失败。在长辈的丧事中,晚辈行鞠躬礼,迄今仍难为中国人所接受,如子女在父母坟前或灵前行鞠躬礼而不行跪拜礼,多要受到舆论的非难。现在,在丧礼上,官方所推行的和民间遵行的是两套礼仪,各自的价值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