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因数和正因数的区别:
1、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正因数,或称为正约数,指的是一个整数中大于0的因数。
2、正因数包含质因数。
12的正因数:
12=1×12=2×6=3×4,由此可得:12的正因数有1,12,2,6,3,4。
其中质因数有:2,3。
扩展资料:
最大公约数的求法:
(1)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公有的质因数相乘。
(2)用短除法的形式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3)特殊情况:如果两个数互质,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
最小公倍数的方法:
(1)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和各自独有的质因数相乘。
(2)用短除法的形式求。
(3)特殊情况: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那么这两个数的积就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