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这个要求理解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做法。
13.8.5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除符合本规范第13.8.1~13.8.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2 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