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和明细账期初余额每个周期初写一次,具体以月、年定根据公司的要求不同而不同,一般是以年为周期,年初写一次。
期初余额以上期期末余额为基础,反映了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的结果。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是由上期结转至本期的金额,或是上期期末余额调整后的金额。
通常,期初余额是上期账户结转至本期账户的余额,在数额上与相应账户的上期期末余额相等。但是,由于受上期期后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诸因素的影响,上期期末余额结转至本期时,有时需经过调整或重新表述。
若审计人员因被审计单位变更委托事务所而初次进行年度报表的审计,可向前任事务所借阅其工作底稿。
如果前任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工作信誉,则后任可仅对包括本表在内的信息进行一般性复核。需注意的是,后任是否信任前任的工作底稿,取决其职业判断,并为此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由于审计人员一般不需专门对被审计单位的期初余额单独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应主要关注四个方面:
第一,期初余额是否存在对本期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或漏报;
第二,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是已恰当地重新表述;
第三,上期遵循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并与本期一致;
第四,上期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其对本期报表数据的影响,尤其对上期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说明内容对本期报表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