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携带以下材料到贷款行办理一手个人住房贷款: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3.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及职业证明;4.借款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首期付款收据或发票6.工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您可登录工行手机银行,选择“最爱-贷款-我的贷款-查询贷款申请结果”功能,查询贷款审批进度。
温馨提示:
在您提交资料完整且符合工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审批一般可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放款时间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作答时间:2019年6月17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