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前。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扩展资料
发展党员公示制
1、公示对象
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拟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
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等)、奖惩情况以及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
3、公示期限和程序
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入党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的公示,在支部委员会研究之后、上报基层党工委之前进行;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公示,在党支部大会召开前一周进行。
4、公示范围和方式
公示一般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扩大到公示对象的居住地(社区或者行政村)。公示方式可采取张榜公告或在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布等形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