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地区是要求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淘汰国三排放柴油车辆。
截止2018年5月11日,昌平区交通局将不再受理国三排放柴油货运车辆的许可申请。
截止2019年4月1日,昌平区交通局将不再办理国三排放柴油货运车辆的年审业务。昌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将不再受理国三排放柴油货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扩展资料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辆淘汰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9号),进一步加快本市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步伐,切实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方便企业更新在用老旧货运车辆。昌平区交通局将针对涉及淘汰方案的车辆运输企业开通置换“绿色通道”,即企业淘汰一辆国三柴油货运车辆可以增加一辆相同类型的营运车辆(下简称“一换一”)。
(一)置换“绿色通道”时间
本次“一换一”方案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办理以提交申请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企业要求
符合本次“一换一”方案的企业为昌平区实体经营的道路货运企业,即在昌平区行政区域内有真实办公地点、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基础档案、运营记录健全的企业。
办理“一换一”业务的企业需将车辆注销手续和车辆许可手续一同提交,不接受分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