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本着保护军人利益和兼顾地方经济建设原则,将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
1是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是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是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是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5是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转业。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 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转 。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6是 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7是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任干不满六年或者军龄不满10年不得转业,强烈要求转业的按买断处理,军领满10年不满16年的应金制和计划安置,16年以上的自主择业和计划安置。
应金制分段分段计算,10年以下的每年三万七,10年至16年的每年六万六左右。
不满10年强烈要求专业的就复原,复原就是买断。复员(买断)费为一年三万七,另外在补六个月工资。 自主择业包括自主择业金,军龄补助,住房补助。应金制包括军龄补助,级别补助,房补。计划安置包括军龄补助,房补。复原(买断)的包括军龄补助、级别补助、国防服役津贴、房补。自主择业包括自主择业金,军龄补助,住房补助,每个月是现在工资百分之八十。应金制包括军龄补助,级别补助,房补,退役后是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改革之后的自主和之前的自主没有明显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一次性拿的钱多一些。满16年自主的话一次性内地大概三十几万,然后每个月减去工作性津贴之后的工资百分之七十六。
如果是15年不能自主,如果是应金制可能六七十万,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15年如果计划安置,一次性总共二十万。
举个例子吧,16年正营军官如果自主择业一次性可能就三十七八万,接近四十万,但是如果计划安置一次性可能就二十几万。应金制后每个月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二,一次性五六十万。一个是基本工资,一个是全额工资的区别。
改革目标:自主择业好于计划安置,计划安置好于应金制,应金制好于买断。
其中应金制和计划安置也是军队调整期间的暂时政策,将来自主择业(职业化时)将是部队的惟一方向。
具体的实行的时间将在部队调整改革期间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