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
异地申领身份证步骤:
一、异地申请。
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省内实际居住地区(县)公安局指定的省内异地受理点窗口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采集信息。
受理点民警采集制证照片(或由申领人提供二代证相片检测回执单),受理文字、图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并标识指位,申领人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确认本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认定。
三、缴纳工本费。
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 20 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40 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完成受理后,民警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四、受理窗口领证。
领取证件时限为 30 个工作日。申请人可以自主查询办证进度,或接到办证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窗口核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