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门地区灵活就业社保每个月要多少元?

2020-09-27 社会 118阅读
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原来2906元下限调为2682元,上限调整为18213元,缴费比例保持不变,企业缴费比例为21%(单位13%,个人8%),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20%(单位12%,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调整后,企业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563.22元(单位348.66元,个人214.56元),个体工商户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536.40元(单位321.84元,个人214.56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536.40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仍为1375元,缴费工资上限调整至15342元(即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14元×300%)。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需按江人社发[2016]18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仍按现行标准执行。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缴纳,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此外,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工资下限均为2906元,缴费工资上限均为8718元(即2906×300%);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6.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0%。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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