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墓碑
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 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二)墓志铭
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功德碑
古代歌颂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绝迹,但今天为了表彰一些先进的个人,比如捐资
建校等也会立碑以纪念,这可以称作当代功德碑。这类功德碑通常也有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称谓和文种名称构成。如《某某先生捐资建校纪念碑》。
2.正文
正文叙述在何时、何地、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么好人好事,同时正文也要阐明立碑单位或个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称或姓名,并署明立碑日期。
碑文一般而言要求诗文并茂,读来琅琅上口。叙事简洁,抒情真挚、议论有力,只有如此才堪称乘
碑文在都能流传后世,所以歌颂功德,写人记事时,要客观公正,不可虚夸事实,流传谬语。不管褒也好,贬也好,以不失事实为贵,以公允持平为美。
碑文格式并无太多死框框。特别是碑文内容,因撰者而异,所以今天书写碑文要力求出新,以时代需要为念,万不可死拘旧制,作茧自缚。
碑文方式(例子)
1.显祖考某某太府君之灵(对祖父)
2.显祖妣某某太夫人之灵(对祖母)
3.显考某某府君之灵(对父亲)
4.显考讳某某大人之灵(对父亲)
5.显妣某氏老孺人之灵(对母亲)
6.显妣某某太夫人之灵(对母亲)
7.岳父大人之灵(对岳父)
8.故岳考某公讳××老大人之灵(对岳父)
9.岳母某太夫人之灵(对岳母)
10.故岳妣某门某氏老孺人之灵(对岳母)
11.夫子某某大人之灵(对老师)
12.先夫某某君之灵(对丈夫)
13.先室某某夫人之灵(对妻子)
14.某君某某仁兄之灵...
碑文种类繁多,此处仅介绍其中几种而已。这里多举范例,以飨读者。
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