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函分为3种情况,银行或专业担保工程出的工程保函、现金转账(包括现金)以及交易中心年度保证金。
二、如果是政府财政性或国有或集体必须招标的,一般只接受银行出具的保函或者年度保证金,这个是要银行出原件或者年度保证金复印件盖章的;这种情况,在投标须知,或者投标须知前附表里面写清楚,“本工程要求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年度保证金复印件盖公章”,并且在废标条款里面写清楚:"如果未按范本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者年度保证金,投标将被否决等字样"。
1、如果是转账的方式 通常是放转账的回单的扫描件或者是招标公司开具的收到保证金的收据的扫描件;
1、如果是保函的形式 会在招标文件里给制定的格式 要去银行开具;
3、银行开具的保函的格式可能跟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有差别,这个不影响保函的效力;
三、《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递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
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
其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就是为了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采购的投标成本。供应商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只能靠招标采购机构的前期服务来解决,召开现场答疑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提醒,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等等。
缴纳形式
《办法》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我们对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逐一分析,现金,是我们经济交往中常用的交易方式,但是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有很多弊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