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一审审理了哪些刑事案件

2022-03-10 社会 139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院一般从轻处理,判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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