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观认为教育乃是生命与生命交流的过程,是生命意义逐渐显现的过程。生命教育应遵循生命发展的原则,依据生命发展的动力,引导生命走向完整、和谐与无限的境界,保证生命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并促进生命不断超越。
主要特征:
1. 生命就其本身来说是自由的、平等的。真正的教育要把学生看成是真正的人,尊重学生的自由与个性。
2. 生命是具体的、独特的,而不是抽象的。每一个生命都有其不同的天赋、兴趣、气质、冲动等,每一个生命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3. 就个体而言,生命具有自发的不断向上发展的驱力。教育应借助这种驱力以实现儿童的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