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要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办公室、当地武装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申请学费补偿代偿的重要依据,通常可以在学信网网上预征报名平台参加当年的预征报名后自行打印,并按照表格所列要素,到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批盖章。
扩展资料:
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格流转程序:
1、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4、每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
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5、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一、《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从大学生预征报名网站填写好后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1、毕业生登录预征报名网站的“实名注册”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2、毕业生通过预征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本表共两页,第一页为同学自己填写,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第二页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填写;
三、个人基本信息中“隶属关系”一栏选根据学校实际隶属级别填写;
四、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部分的填写
1、“应缴学费总金额”指应缴纳的学费总金额,不含住宿费、其它杂费等。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学校财务处落实后填写;
2、“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指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
五、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部分的填写(仅限贷款的毕业生填写)
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地址”请到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后填写;
2、“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指贷款合同上所填写的账户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请按照签订的生源地贷款合同填写相关内容。
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部分的填写
1、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需咨询学校学生自主部门,按其要求填写;
2、“开户银行名称”要求填写到具体开户的银行名称,不能只填写“中国××银行”,要具体到“支行”、“储蓄所”或“信用社”;
3、开户银行账号是指开户存折上的账号,不是银行卡的卡号;
4、开户银行地址要填写开户银行所在地详细地址(开户存折上的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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