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施工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定义不同:
雇主责任风险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可以通过参加工伤保险和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雇主责任风险。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被保险人不同,团意险被保险人是员工;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公司。
保障范围不同: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链袜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消唤咐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
保 险 条 例》:
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3、保障风险不同:
保障的风险不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一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雇主责任险负责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一般为员工本人。
4、投保人的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雇主责任险;另外,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也愿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雇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5、被保险人不同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具体的人,虽然是同一个单位或者是同一个企业甚至是同一条船的人,如果某雇员的名字不在保险名单中,这个人不是被保险人;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虽然雇主在投保时按规定向保险人提交了与雇员签订的劳动保险合同或者提交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雇员名单,确定的雇员名单不是保险项下的被保险人。
6、保险受益人不同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拿纯保险人可以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伤残的,保险金一般由被保险人自己享受。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的,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那么被指定的人是保险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为保险受益人。
7、两种赔偿金的处理方式不同
事故赔偿金与保险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赔偿金。“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赔偿金是由保险人支付给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继续向雇主或其他肇事者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请求事故赔偿金,雇主或其他肇事者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赔偿金不在事故赔偿金中扣除;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不是支付给受害的雇员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而是支付给雇主的,或者支付给雇主指定的受益人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雇员只能得到雇主的事故赔偿金,不能得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