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
1、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2、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8倍。
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1、《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须由工作单配销位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盖章,不能涂改。野卖慧收入证明应为申请当月前一个年度的收入情况;
5、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颂答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
6、已办理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申请证明材料(收原件;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的家庭户必须提供);
7、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收原件;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户必须提供)。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