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律法》是对《摩西五经》的另一种称呼,又称为“律法书”,希伯来文称妥拉תּוֹרָה,为教导、指示及律法的意思。是希伯来圣经最初的五部经典:《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组成摩西五经的圣经的五部书是神逐步向人类显示自己的开端。
1、《创世记》描述关于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起源和遭遇的故事,旨在说明以色列民族的历史是在上帝的旨意下开展的,以色列人应该世代铭记上帝的恩惠,侍奉上帝。
我们可以看到创造的开始、人的堕落、救赎的应许、人类文明的开始和神与他拣选的国以色列的圣约关系。
2、《出埃及记》描述了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逃出埃及的故事,如神应许亚伯拉罕的那样。其中著名的“摩西十诫”就出自此章。神将和他立约的人民从奴役中解救出来,而他们准备拥有神为他们预备的应许之地。
它记录了神在西乃山上与以色列立的约,建造会幕的指示,给出十诫以及以色列如何崇拜神的其它指导。
3、《利未记》称为“先知法典”或者“祭祀法典”,因为祭祀按照规定都应该出自于利未部落。这部书记载了继出埃及记后展开指导立约的人民(以色列)如何崇拜神和管理自己。它列出了献祭礼仪的要求,这会让神宽容他的子民的罪,直到耶稣用完美的献祭来赎清那罪过。
4、《民数记》此卷中因多数提到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而得名。讲述了以色列人游荡旷野四十年的主要事件,对于崇拜神,做他的选民给予指导。
5、《申命记》申命意在“重申法律”,但有人怀疑此为“托古改制”之作,实际是服务于宗教改革的。《申命记》有时被称为“第二律法”或“律法重申”。它记录了摩西在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前最后说的话。
在《申命记》中,神在西乃山上给出的律法被重申和详细解释。当以色列人进入其历史新篇章时,摩西提醒他们遵守神的诫命,和他们顺服神会得到的祝福以及不顺服会带来的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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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律法》的价值和研究:
1、《摩西律法》通常被认为史书,因为它们记录了历史事件。尽管常被称为律法书或律法,事实上它们包含的内容不止律法。它们提出了神的救赎计划的概况,是圣经中所有后来事件的背景。
像旧约其它部分一样,摩西五经中的应许、类型和预言都在耶稣基督及其事工中最终得以实现。
2、《摩西律法》是犹太教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它也是公元前6世纪以前唯一的一部希伯来法律汇编,并作为犹太国国家的法律规范。
犹太国被灭亡后,它仍以习惯法的形式自动调节犹太人的生活。犹太人相传它是由摩西接受上帝的启示而撰写,内容是古代的以色列人民间故事。
3、犹太教与早期基督教认为摩西是五经作者,而《申命记》末章记载摩西死和埋葬的段落则系后人所撰。
10~11世纪,西班牙犹太拉比以撒雅苏斯指出《创世记》36章31节有“以色列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之语,说明写书时已在有君王治理之后;犹太学者伊本以斯拉指出五经的一些段落不可能为摩西本人所写,其中那些称赞摩西的话,以及五经中经常出现的第三人称格式,都说明作者不是摩西。
4、16世纪宗教改革之后,有更多人否定摩西是五经作者。马丁·路德的同事卡尔斯塔特对摩西是五经作者的传统看法表示怀疑。路德则认为五经中包括了晚于摩西时代的材料。
18世纪阿斯特鲁发现《创世记》中对神有“耶和华”与“上帝”(神)两种称呼;他将不同称呼的段落互作比较,发现两者之间常有重复和差异。据此断定摩西写《创世记》时手头有两种文稿资料,一种资料称神为耶和华,另一种称神为上帝。
以后德国人爱希豪恩将阿斯特鲁的考证方法,从《创世记》推及全部五经,进而认为摩西并非五经作者,五经是由几种文稿底本组合而成。
1833年法国人勒乌斯认为《申命记》的资料出于公元前621年犹大王约西亚修建圣殿之时,《利未记》资料则出于巴比伦被掳时期。此后五经的底本学说逐渐系统化,其中较流行的是格拉夫-魏耳豪森的四底本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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