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十二年以后政府安排工作一定回原籍吗

2020-10-28 社会 724阅读
通常如此,除非其他地区(比如服役地区)愿意安置,因为法律规定为“安置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
第六十一条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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