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警务区民警调查确认的证明材料;
3、填写完整的《人口信息核对表》。
4、交纳证件工本费。
三、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