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概念

2020-06-19 社会 97阅读
1)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因此在赔偿顺序上,相对于商业机动车保险而言是第一赔偿顺序,也就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交强险的赔偿计算,还会影响到商业机动车保险的赔偿计算。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没有赔偿顺序,但死亡伤残限额内存在赔偿顺序。
2)交强险满限额可提前结案。交强险满限额提前结案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且属于交强险赔偿责任的事故:
①涉及人员伤亡,医疗费用支出已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估计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明显超过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②被保险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单据。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损失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结案,待事故处理完毕、损失金额确定后,再对剩余部分在商业险项下赔偿。
③商业三责险将逃逸作为拒赔理由,交强险未将逃逸作为拒赔理由,仅在交强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驾车者肇事逃逸后,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垫付,查明肇事车辆投保公司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此,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未注明驾驶人醉酒、无证驾驶,则保险公司拒赔无依据,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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