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家庭的评选标准变迁

2022-08-10 社会 217阅读

“五好家庭”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全国妇联倡导并发起了“争创五好家庭”活动。随着社会发展,此前,有不少专家指出“五好”标准不能与时俱进。有专家认为,“夫妻和睦”指标剥夺了丧偶、离婚和单亲家庭的参评权利。根据时代发展要求,1996年,“五好家庭”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指标也在与时俱进。10余年后,“首都五好文明家庭”在全国率先更名为“首都和谐家庭”。
1982年的标准
政治思想好、生产工作好;家庭和睦、尊敬老人好;教育子女、计划生育好;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好;邻里团结、文明礼貌好。
1996年的标准
“五好家庭”更名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为: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2009年的标准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则改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2012年的标准
已陪伴全国人民半个多世纪的“五好家庭”,在京更名为“和谐家庭”。“北京市和谐家庭指标体系”已制定完成,会上网、藏书量300册以上、常旅游聚餐等成为了新的评选指标,对于这些新标准,网友认为与家庭是否和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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