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1、“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指本人家庭成员以外的旁系亲属关系,即除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
2、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3、主要社会关系还可以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老师、同学等。
4、一般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时,都会要求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填写的样式:
扩展资料
按照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一书要求,“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等。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外祖父母、舅父母、岳父母(或已出嫁的女同志的父母)、以及与本人有密切往来和影响较深的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