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上海: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为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福利,而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10月21日,上海市总工会和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开展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存缴情况执法检查,对两家违规企业以“经营困难”为借口不缴存公积金进行严肃监督,告之逾期不整改将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2013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联合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到今年已连续开展3年,取得了积极成效,至2015年9月底累计新增缴存职工20余万人。
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检查小组针对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等违法现象进行严查。
今年的执法检查从4月份开始,分为自查自纠和执法抽查两个阶段。检查中,政府部门实现登记信息共享,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了事前政策宣传和责任后果告知,递进式函告单位参加执法检查,提高了单位对执法检查的配合程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