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档的多,为4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在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免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扩展资料:
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资助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3、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14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教育局-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