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9条规定,参照党章设立党组织,私营企业的起监督指导作用。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原本设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处”对口这项工作。2012年6月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处,一处长一工作人员,后又借调一人。
2014年8月,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正司级,个体司司长赵刚任主任,正司级巡视员韩旭任副主任。同年,中央编办还将非公组织的党建工作写进了国家工商总局新的“三定”职能中。
私营企业的党委和国有企业的党委工作性质是一样的。
扩展资料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里,还着重提出,要“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
随后,包括党的组织系统、工商联系统以及政府部门里的工商管理局系统,纷纷响应这一要求。
2013年,在“全国工商系统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就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采取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挂靠建等多种形式,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抓紧建立党的组织,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