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为什么要交注册资本,公司解散,注册资本能不能退回?
我是工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现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公司,须提交注册资本,一个自然人出资的,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二个以上自然人(或其它股东)出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不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我是从我们登记的具体操作角度讲的,不是照搬的公司法原话)。 2、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股东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亏损了,股东也只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赔完就了了,而不是象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那样,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说,这个必须有的“注册资本”对投资都来说没有坏处。 3、公司解散时,你可以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只要你清偿完所有全权债务(包括职工工资和应缴税款),或没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以按备股东的出资额取回你的投资款,即你的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