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农民增收为核心
“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我省的新农村建设,应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变农民收入过低的状况。就当前而言,农民增收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建设新农村的着眼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应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高度重视粮食品种结构调整,把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作为粮食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粮食品种结构。
2.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目前,我省农产品产业化水平与全国及周边省份相比显得滞后,尤其是食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更低。我省外销的商品粮主要为原粮。因此,加大初级农产品加工转化力度,是农业增产增收的根本保证。应积极培植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把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人均占有耕地少是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要使农民快富,必须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上转移出去,使其外出务工,从事二、三产业。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长期以来对农村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基础设施严重老化,难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应下决心调整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将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以城市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搞好大中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更新改造一批大型泵站、大中型排涝灌溉设施。
(三)解决好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钱从哪里来。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继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与此同时,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各项支农资金的跟踪审计,确保支农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继续加大全省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全省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必须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同时,注重调整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建设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在政策上可明确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二)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
中央对“三农”工作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是在“多予”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在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作为粮食主产区的我省,应抓住机遇,努力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的各项支农资金。
(三)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
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四)动员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农民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特别是在村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农民和全社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建立有利于吸引农民和社会投入的激励机制,组织动员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出资出劳,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一)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并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通过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就业岗位。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
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外,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鼓励大中专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
(三)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