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帐目及固定资产总帐的帐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帐对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目健全,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帐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合乎标准,支出合乎手续。
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加快实施微机化管理帐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机化管理制度。
6、坚持坐班制,有事向主管负责人请假。
出纳职责:
一、 根据审核签章的记帐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二、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三、 严格支票使用管理,办理对外结算业务,不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外借帐户,不坐收现金。 四、 及时与总帐、银行对帐单对帐,月末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
五、 负责与内部各单位往来款项的划转、核算。做到每笔往来款项数据准确,依据充分。
六、 负责与财务处的业务联系,及时接受其业务指导。
七、 定期向主管负责人汇报本单位的货币资金结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