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印刷费:反映学校的印刷费支出。
三、手续费:反映学校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四、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五、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六、邮电费:反映学校开动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七、物业管理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职人员宿舍等应由学校承担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八、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九、差旅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人员调动旅费补助等。
十、出国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十一、维修(护)费:反映学校日常开动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二、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十三、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动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十四、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为完成其业务活动但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专用材料、一般教学设备支出,如教学实验所需材料、药品试剂、动物、低值易耗品、工具等购置费用。
十六、设备购置费: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扩展资料:
公用经费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核定, 对超编人员财政不供给任何公用经费。 各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的核算定额, 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和收支计划的安排,做到增收节支,量财办事。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公用经费一律实行“包死定额, 超支不补, 结余留用”办法。
在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公用经费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之和。(公用经费=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学校公用经费是教育事业费中用于保证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公共开支部分。在中国,包括:
(1)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行政人员差旅费、毕业生派遣费、车船保养维修和燃料费、会议费、养路费、行政设备维修费、炊事管理和维修费、宣传费、校园绿化费、清洁卫生费等;
(2)设备购置费:一般设备费、教学设备费和科研设备费、图书购置费等;
(3)修缮费:公用房屋等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公房租金、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4)业务费:教学所需的消耗性开支,含医疗卫生材料,实验用工具、器皿等低值易耗品、试剂、材料,专业资料讲义及实习等费用;
(5)其他费用:外籍专家费、差额补助费或未能包括的其他费用等。
有开支定额的,按定额标准编列预算并掌握开支;无开支定额的,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结合历年开支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编列预算并掌握开支。教育事业费中的公用经费部分,是学校行政和教学活动的基本保证。提高公用经费在总经费中的比重,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条件。
参考资料:公用经费——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