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维一一套住房能否拍卖抵押欠款

2020-10-12 社会 78阅读
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
“债务人唯一一套住房不得执行。”这个说法随着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正式实施流传开来。一时间,欠债人暗自得意,债权人惴惴不安,银行也因此提高了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门槛。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真的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拒还房贷不仅会影响信用记录,还可能面临房产被拍卖的风险。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已经于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指出,对恶意拒还贷款的“老赖”,银行有权拍卖其自住房。
银行人士表示,去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司法解释中第六条明确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恶意拒还或者拖欠银行贷款的人不用担心房子被拍卖。但他表示,什么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解释并未做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如果“老赖”只有一套住房但又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查封,但却无法拍卖,银行资金无法收回,房贷业务出现巨大风险。同时,该司法解释无疑刺激了恶意欠房贷者的拖欠情绪。
《规定》第一条明确表示,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银行人士表示,这个《规定》出台意味着法院可以接收银行申请,拍卖“老赖”这唯一一套住房。他表示,《规定》同时给了6个月的宽限期,但宽限期届满后,法院可以做出强制迁出裁定。不过他表示,关键的一条是该《规定》也明确规定,对于被执行人自己没办法找到房子住的,银行也应为其提供临时住房。临时住房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对于租金确定方式,《规定》指出,租金由双方协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无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而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同时,《规定》也体现了人性化,其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银行人士表示,《规定》将释放房贷风险,从而稳定国家的金融秩序。有了这个新的司法解释,银行的债权得到保证,可以继续加大房贷业务的投放,贷款门槛会放低,政策也会更灵活。记者了解到,《规定》虽然已经出台,但银行执行起来也要考虑具体情况。工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表示,《规定》出台后,他们还没有因为有了法律的支持而采用《规定》中的办法解决“老赖”问题。银行人士表示,虽然对“老赖”有了更强有力的司法解释,但银行执行起来也会顾忌很多,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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