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和增强队伍活力,更好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

2020-04-25 综合 103阅读
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把深化“三学三创活动”和“学苏北精神,促邹城跨越活动”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建设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用科学的态度、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建设工作。
(四)加强纪律作风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教育,增强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观念,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建设系统优良传统,树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良好作风,树立建设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各单位工作的性质、特点,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持续、深入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道德规范行为。
三、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
(六)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抓好队伍的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制订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师傅带徒弟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对职工进行学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建设队伍在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水平、业务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培养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七)全面开展基本素质教育。在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中,开展基本素质教育。通过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岗位技能训练活动,普遍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特点,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抓好培训,要保证素质教育有计划、有教材、有成效,以促进基本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八)抓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高素质人才教育和引进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学历,较高专业技术职称,较高专业水准,涵盖建设系统各个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各单位要抓紧培养一支懂经济、懂管理、懂科技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要以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建设事业的发展,带动建设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加强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九)加强各单位班子建设。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紧密联系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认真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端正思想作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团结,及时解决班子内部的矛盾和问题,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各单位团结战斗的领导核心。
(十)规范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严格程序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强、作风硬、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要结合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因事定岗、因岗选人。要继续调整完善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组合,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要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落后观念的束缚,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优化年龄结构。要加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对后备干部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培养教育,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备用结合。要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各直属单位党政工班子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局党委各直属总支、支部的成员由建设局党委任命;各单位总支下属支部成员要报局党委批准。各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调整,要报建设局批准。
(十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交流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管理制度。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发挥党内民主生活会的防范监督功能,并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可靠保证。
五、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
(十二)严格把好人员出入关口。要本着严进宽出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的增加。各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工作需要招录或调入人员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人员招录或调入,都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拟招录(调入)职位、数量、条件、选拔办法、工作程序等内容,报建设局审批。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上级指示需要安置的,各单位要自觉服从安排。人员调出本系统的,按有关程序随时办理。要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对现有的临时用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退。今后除施工企业季节性临时用工以外,其他单位招用临时工的,一律报建设局审批。对未经建设局批准,违反规定录用调入的人员,一律进行清退,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真执行好离岗、退休制度,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及担任局机关中层职务、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内退、退休年龄规定;企业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实行50岁离岗制度;局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按市里规定执行,企业职工由各企业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确定,并报建设局备案。
(十三)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人事工作,明确专门人员或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纪检监察员,或设立纪检监察室,配齐配强人员,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手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纪律作风整顿。针对系统内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顿纪律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意见多、社会反响大的问题。
(十四)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劳动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障制度,使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待遇得到有效的保障和落实。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节约挖潜,一心一意发展经济,使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逐步有新的提高;要及时足额为干部职工缴纳各项保险;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十五)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要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的队伍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要经常听取队伍建设汇报,定期分析研究队伍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始终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十六)搞好岗位交流。把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使队伍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落实,使“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要加强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要定期轮换,使干部不但是现职岗位的能手,更是工作多面手,提高干部特别是业务骨干适应多种岗位、多种环境的能力,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
(十七)严格考核奖惩。要把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起来,作为考核的依据,在考核中要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干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是干部的实绩。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是干部考核的重点,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民主测评和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会等各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各单位要建立起岗位责任制,科学考核,能够定量考核的,要与个人报酬挂钩,对评为各个考核等次的人员进行奖惩兑现,努力使考核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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