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对老师就有一种崇敬之感,时常拿着粉笔学着老师样在自家地板上东写西写,即所谓的“板书”。而如今,借着“法律进校园”活动,儿时的梦想有了些萌芽。
站在讲台上,面对着37位“我的学生”,心里不是很紧张,只是内心却有些许的担心。学以致用,“传播法律知识”是我此次授课的目的。但仅有一学期法律知识学习的我只是担心会不会有“误人子弟”的嫌疑。第一次见面会,师姐一刻不停地讲着,尽量不让那群男生聊起天来,此时有种“正式”老师与“非正式”老师的威望高地比较的感觉,但听着他们称自己为老师心里还是挺乐的。
前后共给他们上了三节课,回想起每一次课,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收获。第一次给他们讲了些刑法的概念、刑种以及故意杀人罪,前面的同学很是配合,师姐也不断的给我鼓励,因为觉得声音不够大,所以建议时常走到下面再讲,此时还真有点小老师的味道。当然也碰到他们吵的时候或是不想听的时候,此时也只能动动脑筋,讲些他们感兴趣的法律知识,如强奸、抢劫、赌博啊之类的。
因为怕“误人子弟”,所以讲课前总会跑到图书馆找相应的参考书、找案例。这是当老师最起码的一个要求吧,即所谓的“备课”,此时也亲身体会到做老师的不易啊。
最辛苦的一次或许是第三次授课吧,那是讲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内容过于繁杂,且情节都是比较轻的,我只是选讲了一些,因为只是单纯的讲些案例,而忘了也应该把法条讲具体点,那里讲些、这里讲些,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一条主线下来。感觉他们听得一头雾水,我也在上面讲的乱七八糟,感觉比前两次要累许多,但也硬着头皮讲完了一节课。欣慰的是此次同学们都很认真地听着,惭愧的是我却辜负了他们认真听的精神。
做一个老师,不容易。做一个好老师,更不容易啊!每一位老师在讲台上的风采,背后付出的我们看不见,但不能因此否认它的存在,老师们,想对你们说声:辛苦了。
怎样把自己所学的东西很好的复述给别人,是一门技术学,凭空的想象与实际操作距离远。要学会从中不断改进自己的授课方式,我们不能左右他们的意愿,让他们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听,但用怎样的讲课方式来让他们自愿接受你的讲课内容,最重要的是要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讲课方式,灵活授课。
“ 传播法律知识”,短短三节课,传播的效果微乎其微,再加上自己本身水平有限。但感谢10电子班的同学对我课堂的配合与支持,我将会更加努力学好本专业知识,如果有机会再好好给你们上一堂有质量保证的法律课……
注;我是从一本书上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