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韩国是限制每人带2条香烟。
其他情况:
1、入境中国大陆,中国海关规定:每人限带香烟400支(也就是2条)。如果是香港居民入境中国大陆,海关规定:每人限带香烟60支或雪茄15支。
2、入境香港,海关规定:每人限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
3、入境新加坡,海关规定:条包装香烟必须缴税。
4、入境澳大利亚,海关规定:年满18周岁,每人限带250支香烟或250克烟草制品。
5、是入境美国,海关规定:年满21岁,每人限带香烟200支(一条),或雪茄50支。禁止携带古巴产烟草制品入境。
6、入境瑞士、奥地利、意大利和荷兰等,海关规定:年满17岁,每人限带香烟400支。
7、入境英国、德国等,海关规定:年满17岁,每人限带香烟200支。
扩展资料:
海关规定
在海关监管场所,海关在通道内设置专用申报台供旅客办理有关进出境物品的申报手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监管场所,海关设置“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和“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供进出境旅客依本规定选择。
1、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3)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6)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7)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2、下列出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出境手续:
(1)携带需复带进境的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2)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或携带进境的暂时免税物品未办结海关手续者;
(3)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超出本次进境申报数额者;
(4)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者;
(5)携带文物者;
(6)携带货物、货样者;
(7)携带出境物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他限制规定范围的;
(8)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3、在实施双通道制的海关监管场所,符合以上1、2点规定的旅客应当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4、不明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5、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旅客可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在海关实施双通道制的监管场所,可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境或出境。
6、旅客进出境时,应遵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有关海关为实施本规定所制定并公布的其他补充规定。
7、旅客携带物品、货物进出境未按规定向海关申报的,以及以上所列旅客未按规定选择通道通关的,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设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