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食用。
药品有效期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品应按劣药处理,禁止流通和使用。药品有效期主要通过实验确定。一方面可以通过极端条件,如高热等,在较短的时间内考察药品成分的变化。
另一方面,可以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如阴凉、干燥处,原包装中,长期考察药品成分的变化。不仅药品有效成分的含量需要检测,杂质种类、含量等变化也是重要的考察因素。有效期内的药物必须保证有效成分和杂质种类、含量等都符合要求。
扩展资料
适当的贮存条件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除了说明书中特殊说明(如需要冷藏),大多数药品在避光、干燥、阴凉(20℃以下)环境中保存是比较合适的。该条件下,未开封的药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放心使用。
但对于滴眼剂(眼药水)、胰岛素和糖浆等药品,一旦开启超过一定时限,即使其仍在有效期内也不能使用了。请您在使用药品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关于药品保存条件的内容。滴眼剂一般均会标明开封后的使用期限,如妥布霉素滴眼液的说明书中明确标示“开盖一个月后不得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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