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军人正在执行军事任务,那就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国防法》第53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59条规定:“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国防法规定的公民国防义务,直接危害国防利益。
2、如果军人不是在执行任务,但受到袭击后达到轻伤以上的,袭击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则基本不构成犯罪。
扩展资料
构成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的犯罪,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而实施的。如果是出于过失,尽管在客观上也阻碍了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阻碍的行为。这里并未规定阻碍所必需的手段,也就是无论行为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还是采取种种非暴力的方法,比如设置各种阻碍,制造各种困难等方式都是这里规定的阻碍。
3.阻碍的对象是武装部队,是对武装部队整体,而不是武装部队中的某个人。
4.受到阻碍的必须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如果武装部队虽是整体行动,但不是军事行动,也不构成本罪。
5.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这也是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对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构成犯罪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