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的医疗保险报销怎么算??百分之多少??
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乙类项目自负费用后再按比例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年度计算,先由个人负担住院起付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年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以后每住院一次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专科医院和一级医院年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以后每住院一次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年内在二级专科医院和一级医院住院时,已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的次数合并计算),超出住院起付线至5000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85%,个人负担15%;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部分,报销95%,个人负担5%。退休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人员的50%,对应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95%、97.5%。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在50000元以上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