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房屋备案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不包括买房子。
房屋备案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
扩展资料: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区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2、主要职责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3、相关文件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令[2005]第2号,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