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报考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对高的考生。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报考,但要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减去5分,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考生予以录取。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清华美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前10名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前3名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学院当年录取标准,学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清华美院时免考专业课,但仍要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要达到学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可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