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收入就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现在统计中常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可分为4类
1.工资性收入(工资等)68.9%
2.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22.8%
3.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6.4%
4.财产性收入1.9%
如何让更多公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如何让更多公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制度层面上有许多工作可做:
创新金融管理体系,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强化对现有投资理财渠道的监管以及交易方式的规范。当下,小股东的利益保障机制还不健全,缺乏集团诉讼等民事赔偿机制,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尚未建立起来。同时,中国股市仍然没有完全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体系,没有一家海外公司要求到A股市场来上市。而除了创造条件让中国百姓拥有更多的金融产品,通过金融体系创新,让百姓拥有并创造出更多的金融工具,也是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的题中之义。
进一步加大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进一步明晰产权,并且让它们成为可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广泛交易流动的金融资产。
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占全国土地和私人住宅绝大多数份额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住宅,至今还不能抵押、不能自由上市流转。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平均每天大约有53个村落从地图上消失。由于不能自由流转,其中大量土地和房屋长年荒废,影响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拥有财产性收入需要哪些条件
拥有财产性收入就是健全资本市场,我们需要的不是政策托市或者打压指数,而是要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健全市场说来简单,但其实是非常复杂,不仅要有精准科学的市场结构和品种设计,更要分辨轻重缓急。而在当下——中国居民普遍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全球资本流动性向中国集中,而中国的资本市场又绝对处于初级阶段这样一种情况下,健全市场最急迫任务至少有两项:其一是丰富投资品种和渠道;其二是加强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