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无权与家属会见与通信;你写的信,原则上是不可能被送到犯罪嫌疑人手里的。
2、如果是已经被明确刑期的罪犯,因剩余刑期短而在看守所里执行的,那是可以跟其通信的。
3、当然现今各地的看守所的管理也正在改革变化中,有的地方,比如西安市的看守所,在2011年就有十项创新管理措施,彰显对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人文关怀,其中有一项是亲情会见:看守所对部分轻微犯罪、过失犯罪,案情简单,证据确凿的在押人员在征得办案单位的同意后,在看守所民警和驻所检察官全程陪同,确保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经过严格审核,可组织在押人员和家属亲情会见。你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如果在西安,你的要求并不过份了。
4、现实中,如果你委托了律师,律师有了你的委托书,在带上律师执业证、资格证等必要的证书,律师是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你的意思自然可以通过律师来表达了。
5、另外,你这样的信,对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有利的,你也可以委托办案人员在提审时,带给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员大概是不会拒绝的。(看过,带回)
顺祝愉快,好运,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