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或个人另行向税局申报后扣缴的,与银行没关系。代扣后将税后工资打到你银行卡上。公司将代扣的税交税务局,所扣住房公积金交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扣社保费用交当地社保局。
具体过程是:
一、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发工资时,先将个人应纳税额从工资中扣除,然后公司制表向税局统一申报,税局凭公司的申报资料从公司账户中扣款,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
二、个人自行申报:
公司发放全额工资,不扣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向税局申报,税局凭个人申报资料从个人账户中扣款,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
扩展资料:
一、申报时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2008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该在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主管的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对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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