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被关11个月,最后是免于刑事处罚,这意味着什么?

2020-10-28 社会 159阅读
在看守所被关11个月,最后是免于刑事处罚,意味着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根据当事人所述,可能有以下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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